同股不同权代理成本观察-南山大白熊-互联网创始人优先规模轻分红
持续性观察:互联网公司常见的”同股不同权”设计造成责权利不对等和代理成本——创始人团队往往更关心企业规模发展和员工利益,相对忽视股东回报。
具体表现:
- 激进的投资和费用支出
- 较少的分红和回购
- 巨额股权激励支出(衍生出巴菲特和芒格非常厌恶的”非国际会计准则利润”)
- 母子拆分上市(如阿里拆分蚂蚁)
可迁移之处:看任何带同股不同权的互联网公司年报时,把”创始人是否在拿股东的钱满足规模执念 / 员工福利”作为常驻审视项;具体抓手是分红率、回购、SBC占比、Non-GAAP调整明细这几个指标横切。
[南山大白熊](微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