磷矿规划产能不等于实际产量-modest_-配额制下分省加总低于1.5亿吨

核心观察:磷矿石的规划/在建产能不等于实际可释放产量,因为国家对磷矿产量实行配额制——分析行业供给时要用配额而非产能规划数。

依据([7305934056](雪球)整理):

  1. SMM 统计 2024-2030 年云贵鄂川四省 18 个重点项目累计新增规划产能 4330 万吨/年,且逐年递增(24 年 490 万吨 → 27 年 2560 万吨 → 28-30 年爬坡至 4260 万吨/年)。
  2. 但磷矿被列为战略性非金属矿产,实行严格配额制:2016 年《全国矿产资源规划》首次定总量上限 1.5 亿吨/年
  3. 关键修正:1.5 亿吨只是 2016 年的总量上限,“实际在执行中,每年国家分解到各个省的加总额度低于 1.5 亿吨”。湖北 23/24/25 年开采总量被控制在 2150/2100/2060 万吨,逐年缩减

推论:即便规划产能持续投产,实际产量仍受配额硬约束,磷矿价格大概率在高位波动,“很难再回到 21 年之前的低价”。

迁移:评估受配额管控的资源品供给增量,应以”分省/分年配额加总”为口径,把产能规划数当上限而非预测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