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资实控转债违约底法-增援未来-到期价减一档卖出
核心:当转债发行主体由地方/中央国资委实际控制,违约概率近似可视为零;最差情景下的退出价就是”到期价减一档”,由此构成无风险底。
操作公式:
- 确认实控人为国资委(如金隅冀东实控人为北京市国资委,持股 26.03%)
- 取转债条款中的到期赎回价作为”信用上沿”——冀东转债 106、洽洽转债 115
- 把”到期前以到期价减约 0.1 元卖出”(冀东 105.9、洽洽 114.9)当作最坏情形价
- 当前买入价低于该最坏价时,下行被锁住,剩下的全是上行期权
适用边界:方法成立的关键不是公司基本面好坏,而是国资股东的兜底意愿——所以同样适用于基本面承压(如 2025 年仍在亏损边缘)的国资发行人;不依赖盈利复苏作为”还得起钱”的论据。
与方法论的对位:这是”安全边际”的一种特殊形态——不是 PB/PE 给出的折价,而是”信用主体性质 + 条款赎回价”双锁定的硬下限。
[7706670812](雪球)